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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报道,中国电子商会下属““315消费电子投诉网””因利用掌握企业的负面信息,强迫企业签署“不平等”协议,强制收取费用,违反了“有关社会团体不得强制服务和强制收费的规定”,被民政部“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

一个本该服务行业,服务企业的行业协会,没有去积极为所代表的企业们如何发展殚精竭虑,奔走呼告,反而弄个网站收集所代表的企业们的黑幕,促使企业们心甘情愿的使用它下属单位的服务,缴纳会费之外的费用,且心甘情愿,而无人投诉,实在是令人惊叹。
惊叹之余,不免思索如此和谐之生态环境倒底是谁的尴尬?
俗话说,拿人钱财,替人消灾,理论上,这个商会的办公人等费用皆有企业们来出,会长们应由企业们来选,理所当然商会应该替企业说话,为企业办事,看出钱的人的脸色?但是恰恰相反,主仆颠倒了次序,恐怕尴尬的是当初这个商会是怎么诞生又是谁有话语权的人吧?
有人说,良好的意愿,没有好的制度保障,可能会比不良好的意愿带来的坏处更大,
而这些企业们,也实在是不争气,你自己没有尾巴,站着把钱挣了,问心无愧,不入他这协会,不缴纳那隐私保护费,又有谁能奈何?苍蝇不叮无缝的蛋,你有缝,人家有能狐假虎威,不吃定你吃谁?
一个没有正当执法权力的披着狼皮的羊的都能把中国的企业们吓成这样?如果是真狼会是什么情况?
话又说回来了,以前民政部不警告不整改这个商会的网站时,咱消费者受了委屈受了气,还可以去网站投诉一下,有人能够替咱暗地里出口气,去找那个企业强制收费,所谓恶人自有恶人磨。或者说,人在做,天在看,冥冥之中有人替咱老百姓出气了。
可是现在,不行了,是不是那些不愿意站着挣钱的企业们又会恶向胆边生,回过头来更大发老百姓的财呢?回本可是商人的基本需求啊。
不过既然有关部门处罚了这个协会,也知道他要挟了哪些企业,按照专家的说法,要是顺便查查他要挟的这些企业的内容的真伪,并顺便移交工商、公安、消费者协会等部门继续深究,是不是就可以从源头制止情况恶化,促进我国产品市场的良性发展呢?
我们希望有关部门能够正本清源,继续深入,狠抓落实,应该处罚的不只是商会,还有那些有隐私的,真的损害了消费者利益的。
套用著名演员本山体广告词:谁的尴尬?谁有谁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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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志刚

陈志刚

256篇文章 3年前更新

实践者、思考者,分享者,孤独者,忘我者——一个浪迹运营江湖,虽然做井观天,但胸怀天下的无我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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