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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政者对问题不求甚解,反而利用市场交易双方由于存在不可避免的信息不对称导致的误解,去放大公众的某种感知,既有哗众取宠之嫌,也凸显我们的有关政府部门在执政水平上的低层次运行状态。
北方某市工商局消保处发起的万人晒话单,质疑电信企业为何不是按秒计费而采取按分钟计费的行为即为前述状态的一个经典案例。这是一种利用公众在通话过程中可以感知的时间与电信企业计费时间标准的不一致,以质疑计量标准为手段哗众取宠,让电信资费管制“跑偏”的不求甚解的粗暴管理方式。
且不说工商部门按照中国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是否有对电信资费进行管制的职能,纠缠于电信资费的计量标准本身,实际上是对电信资费管制和资费改革大趋势的无知。
在电信资费管制上,一般分为结构管制和价格水平管制,而在价格水平管制上,目前通用的做法基本都采取的是上限管制,也就是说对实行最高资费管制,电信企业的资费不能超过政府制定的最高价格水平。
上限的确定一般是考虑了电信企业的经营成本,在不存在竞争的情况,理论上,电信企业可以直接采用上限价格。如果上限价格收费最终使得电信企业出现亏损,一般政府还要对企业进行一定的补贴,以维持他的正常运行。
但是由于多寡头垄断竞争的存在以及技术的进步,计划没有电信企业按照上限价格收费,而往往是不断的降低自费价格水平,我国十几年来电信综合资费每年以百分十左右的速度下降,其实就得益于上限管制。
因此,在政府和企业之间往往存在巨大的信息不对称,尽管电信条例规定电信资费采取成本定价,具体成本是多少政府往往并不能真正的核算清楚,但是通过上限定价,再加上利润考核,则可以激励企业采取各种手段降低成本,并通过竞争为公众提供更好的电信服务,不断降低自费价格水平。
全球的电信管制者在电信管制上,除了明确哪些应该由政府定价,哪些应该采取市场调节价之外,没有任何管制者会对电信企业的计量标准提出管制要求,比如要求按秒计费还是按分钟计费。
这不禁是因为这种管制要求由于在政府与企业、企业与消费者之间存在巨大的价格和成本信息不对称,政府存在巨大的行政执法监督成本、消费者存在着正确的识别自己的通信行为(比如一次通话手机上的通话时间与电信企业的计费时间是否一致)等巨大的行为成本,而显得没有任何意义。
还因为对于电信行业管制者来说,他们早就认识到,对于电信行业这种自然垄断行业,引入竞争机制,更多的让市场发挥作用,通过竞争降低整体电信资费价格水平,提高用户的服务质量才是根本大计,这也正是中国电信行业改革不断通过重组优化市场结构的题中之义。
但是由于北方某市工商局作为非专业和法律授权的部门,如果把自己作为一个普通消费者的角度,引导公众质疑电信资费计量标准,并要求电信企业改变计量方式,既是对电信资费管制的不了解,也很容易误导公众对我国的电信资费改革的不切实际的期望,更关键的是把电信资费改革给“带到沟里去”。
市场主义者一般都相信,依靠竞争,而不是政府部门的一道道行政指令,消费者能够享受更好的价格和服务,如果事无巨细,政府部门都要亲自管理,不相信消费者有用脚投票的能力,总是把老百姓当成孩子,这也看护那也看护,对企业正常经营今天指手,明天画脚,恐怕最终受伤的还是普通老百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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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志刚

陈志刚

256篇文章 3年前更新

实践者、思考者,分享者,孤独者,忘我者——一个浪迹运营江湖,虽然做井观天,但胸怀天下的无我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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