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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

中国经济和政治体制改革的艰难程度,正在迫使不少部门的决策者逐渐的放弃了对“顶层设计”的追求,舍本逐末,转而开始热衷于对市场经济具体运行细节的毫微管制,乃至亲自从教练转身为球员,亲自下场踢球。

驻地网建设公司,惊人相似的历史

历史总是惊人的相似,太阳底下从来就没有新鲜事儿。

在两会召开之际,有媒体传出有关部门拟组建驻地网建设公司,并言之凿凿称,将由三家运营商和广电方面共同出资,占51%的股份,民营占股49%,共同成立“驻地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如果人们稍有记忆,恐怕应该记得,早在2002年,在原信产部出台《关于开放用户驻地网运营市场试点工作的通知》后,发生在成都的泰龙事件:通过与弱势运营商联合,成都泰龙当时在成都乃至更多城市圈下数万用户的驻地网资源,通过向运营商提供接入服务分成获利,但是在后来遭到当地运营商的激烈反对,并被直指造成另一种形式的垄断。

当年官司打到信产部,也没有结果,最后还是成都市政府出面协调,结果是成都泰龙全面退出驻地网建设。

而今有人旧话重提,恐也非空穴来风,尽管或许这只是一个不靠谱的传言,但是成立所谓的驻地网建设公司实际上在行业管理部门并不是没有心理基础。

宽带工程大跃进引来公司化思潮

而今,对电信行业的管制,有人放弃顶层设计,追逐公司化的形式,一方面凸显中国电信业管制改革之困境,另一方面,也是有其巨大的投资消费背景。

2009年工信部联合财政部等五部委发布的宽带指导意见,预计投资规模超过4000亿,随之中国宽带市场的主要运营商都宣布了宽带提速计划,随着宽带建设的深入,行业管理部门主导的国家宽带战略也隐然跃至纸上,呼之欲出。

政府以破除垄断和减少重复建设的名义,成立唯一一家驻地网建设公司,在这种背景下就成为一个重要的政策选项。

例如,在2011年的9月份,以打破运营商在小区接入上的垄断为名,由上海市政府主导的“上海市建筑通信网络有限公司”就宣布成立,作为第三方专业机构接管了运营商网络入户前的“最后一公里”建设工作。

因为,在很多政府万能主义者看来,只有行政手段才是可信的,尤其是在所谓需要花费国家投资或者国企投资的产业领域,政府亲自操刀是铲除市场竞争乱象的最有效手段。

那么,在宽带工程国家战略呼之欲出之际,有人旧话重提,直指成立驻地网建设公司,就一点也不奇怪了。

驻地网建设之乱:源头在管理

毋庸置疑,组建一个驻地网建设公司,从形式来看,可以解决一定的重复建设和乱序竞争的问题,但是是否解决了根本性的问题呢?恐怕并不尽然。

我们知道,运营商作为企业愿意重复建设的根源在驻地网的资源利用缺乏有足够的共享激励制度,更关键的原因在于在宽带接入上的不对称网间结算机制,导致非主导运营商只能谋求自建。

不是进行制度设计,鼓励主导运营商开放驻地网资源,而是热衷于成立公司,谋求在新增驻地网市场实行统一建设垄断,显然有点舍本逐末,并令人怀疑这种思维模式的出发点。

另一方面,开发商和物业在驻地网建设中的强势地位也不时见诸报端,或许有人会忽悠说,成立一个唯一的垄断公司,可以提高运营商的议价能力和谈判地位。

其实这是一种本末倒置,把一件本来按照法律规定由开发商和物业应该承担的法律义务,变成了他们可以与国家讨价还价的权力。

物业和开发商之强势,就在于他们在不按规定配套电信驻地网资源的时候,我们的法律视而不见,反而是更多的找政府依靠行政力量去协调。

况且在当前土地财政的大背景下,电信运营商相比开发商和物业,在地方政府中的地位可想而知。

管理之乱的另一个角度,我们可以看出,作为业务提供者的电信运营商与最终居民用户之间,被我们社会的制度设计生生割裂,而彼此没有直接对话的权力,例如在很多社区,业主委员并不是普遍存在的,物业是被指定的而不是由业主雇佣的,在电信业务消费上,普通居民并没有发言权,而总是被物业或者开发商代理。

如果管理者放弃顶层设计,对市场运行的具体细节进行毫微管理,则有舍本逐末之嫌。

驻地网建设公司如何破解垄断的合谋

不需要拥有大学本科经济学学位,一个普通的农贸市场经营者也懂得,如果一个市场只有他一个人做买卖的时候他可以随意定价,如果有只有两个人做生意,只要彼此合作一下就可以了。

假设驻地网建设公司作为宽带工程的管理选项,那么,能否从制度设计上破解这种垄断合谋的可能呢?

答案恐怕是否定的,尽管从传言的方案看,三大运营商和广电加上民资的不同控股资本比例,在股权结构上的复杂性能够提供一定的制度防御,用来降低驻地网建设公司被开发商或者物业收买,但是其实我们都知道,当来自不同的利益群体的人如果因为某种共同的职责和利益成为一个共同体的时候,他们很容易不自觉的把原来利益群体的代理职责抛之脑后而彼此之间快速的达成同盟,从而损害原来各个利益群体的利益,即所谓代理人与委托人的利益背离现象。

与之前几十家的建设公司相比,唯一的一家驻地网建设公司更容易与物业和开发商达成合谋,共同提高建设和维护的成本,从而利用信息不对称,再与自己的出资人进行谈判和议价。而对于出资人来说,由于缺乏比较竞争,很难对唯一的这一家公司进行成本绩效监督,且没有选择,自然丧失了自己的谈判地位。

存在造成另一种可能的垄断,而且这种垄断还是来自自己人,相比外人,他们有更多的信息优势。

合谋还有另一个资本层面的问题,即如何解决民资俘获官方资本或者官方资本俘获民资的问题?这是另外一个话题,本文不做展开。

结束语:制度变革更重要

鼓励纯民资公司进入,开放驻地网建设市场,严肃开发商和物业的法律责任,做到有法必依,违法必究,让法院和市场更多的出面解决问题,恐怕才是宽带战略实施成功的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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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志刚

陈志刚

256篇文章 3年前更新

实践者、思考者,分享者,孤独者,忘我者——一个浪迹运营江湖,虽然做井观天,但胸怀天下的无我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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