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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动互联网的发展,需要解决的核心问题是什么?

陈志刚认为最核心的是“买卖”的问题,也就是移动互联网的业者卖什么,用户买什么的问题?这是有关移动互联网的买卖(在这里,买卖是生意的意思)的问题。

移动互联网卖什么?情色。

或许很多人不认可,但是如果你稍作分析,你就可以发现那些热门的移动互联网无不是情色化的应用。facebook的捅一下功能,或多或少的带一点情色的暗示;各类社交网站都会迫不及待的拥有照片分享的功能;在视频分享网站高居点击榜首的那些与情色有关的视频;搜索引擎上上居高不下的情色关键词。

我们必须承认我们内心最原始的需求给移动互联网带来的影响。

如果在稍作回忆,每年在春节前后都会出现的艳照门,到微信米聊的陌生搭讪,再到微博上的若小安、私信约炮、度娘、警花照,在看看这些话题受关注的程度,有关移动互联网是卖“艺”的观点会得到进一步证实。

所以移动互联网应用卖情色是注意力经济的自然需求,情色也是人类社会活动和生活中永久的不衰的话题,情色解决了应用的可持续注意力资源吸引的需求。

移动互联网让用户买什么?货

货是指货物。在利用情色拥有了人气之后,所有应用都有解决的核心问题自然就是如何对这些用户流量进行价值转换的问题,也解决自己的盈利问题。

陈志刚认为移动互联网厂商卖广告只是一个中间状态,最终都要自己做电子商务或者与电商或者与传统商业形成联盟,直接或者间接的让用户买货,购买商品。

纵观电子商务的发展历史,我们可以看到从C2C到B2B再到O2O,其商业模式正是沿着这么一条路径发展下来的。再观察一下国内的互联网巨头,新浪入股麦考林、腾讯推出拍拍商城都证明让用户买货是注意力资源价值转换的根本。

买货,解决的是移动互联网厂商长期生存和持续发展的问题。也是真正的有关“生意”的问题。

所以,看一个移动互联网应用是否有前途,其实问两个问题就够了:

1)和情色正相关的程度及其持续运营情色的能力

2)最终要让用户买什么货物及其这些货物的可营利性

这就是有关移动互联网商业模式的生意真相,虽然有点偏激和惨不忍睹,但是的确是这样的。

所以移动互联网的发展离不开两大永恒主题:情色和电商,其实也就是孔夫子说的食和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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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志刚

陈志刚

256篇文章 3年前更新

实践者、思考者,分享者,孤独者,忘我者——一个浪迹运营江湖,虽然做井观天,但胸怀天下的无我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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